回答下这个萌新好了。。。篮球跟足球是有区别的。。。篮球就算球过线但没有落地都不算出界。。。只有接触到人或落地才算出界。。。而那个罚球的人把球发出后球算进场了他人在那都无所谓了。。。这样你明白了吧。。。
发球要进入场内才算发出。一个有效发出之后在出场之前碰到的最后一个上场的球员,野人流算那个球员的。如果碰到的并不是场上比赛的球员,就算是在场边休息的球员,也不算。
那么来分析这个球,小牛队员因为找不到合适和己队球员,因此希望将球砸在马努的身上弹出场外,来再次获得发球权(这个时候发球5秒发球时间已经快到了)。球确实在砸到吉诺比利身上和手上弹出场外。因此这个发球已经正式生效。
这个球如果如愿落在场地上或非场上比赛球员身上,那么球权确实还是小牛队的。问题是这个球同样砸在了场边落在发球的小牛还未来得及回场的球员身上。而他就是场上比赛球员,只是这时候自己站在界外。
所以在球落地之前,球权属于小牛的。小牛队员拿住球,自己在场外,球权换成马刺队。小牛队员没拿住球,球落地,落地之前球权属于小牛,同样球权转换成马刺队。
夏洛特黄蜂队的前身是夏洛特山猫队,山猫队建立于2004年,在04年之前联盟的确只有29支球队。但29支球队的时候,并不是像现在这样东西部分成六个赛区,而是东西部只有四个赛区。东部只有中部赛区和大西洋赛区,而西部只有中西部赛区和太平洋赛区。四大赛区中,只有中部赛区为8支球队,而大西洋赛区,中西部赛区和太平洋赛区则只有7支球队。
当时东部只有15支球队,西部有14支球队。东部中部赛区的8支球队为雄鹿,骑士,活塞,公牛,步行者(如今的中部赛区),再加上老鹰,黄蜂和猛龙队。而大西洋赛区的7支球队为凯尔特人,新泽西篮网,奥兰多魔术队,热火,奇才,尼克斯和76人队。
西部中西部赛区的7支球队为马刺,小牛,火箭,灰熊(如今的西南赛区);再加上爵士,森林狼和掘金(如今的西北赛区)。太平洋赛区的7支球队为勇士,湖人,太阳,国王和快船(如今的太平洋赛区),再加上超音速队和开拓者队。当时由于夏洛特的黄蜂队要前往新奥尔良,成为西部队伍,西部变成了15支球队,因此联盟就特意批准夏洛特成立一支新的球队,山猫队孕育而生。
黄蜂队前往西部后,东部就新增了山猫队,联盟东西部正好各15支球队,共计30支球队。而在之前东部15支球队,西部14支球队的时候,联盟的赛程安排也是82场常规赛。但东西部的82场赛程安排会有所不同,西部正好是14支球队,因此好安排。一支西部球队同分区内其他13支球队比4场,同东部比2场,13*4+15*2=82场,正好就是82场。
而东部球队先跟西部14支球队打2场,就是28场。然后选择跟其他处于西部的14支球队中的13个,打四场就是52场,再选择跟剩余的一支球队打2场,这个对手具体看联盟安排,加起来也是82场。而至于季后赛资格的问题,一直都是不变的,就是东西部战绩前八的球队晋级季后赛。东部就是15支队伍争夺8个名额,淘汰7支队伍;而西部则为14支球队争夺8个,淘汰6支队伍。所以之前季后赛的争夺,西部较东部是比较轻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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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NBA一共有30支球队,总共分为东区和西区两大区,又细分为东南区、中区、大西洋区、太平洋区、西北区、西南区6个小区,每个小区有5支球队。东区和西区各有15支球队,两边的球队数量是相同的,赛程安排是这样的:
以湖人队为例,湖人队属于西部大区,跟金州勇士队、洛杉矶快船队、菲尼克斯太阳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共同属于太平洋赛区,湖人队要跟太平洋赛区的4支球队各打3场比赛,4X3就是12场比赛,然后跟西部其余10只球队各打4场比赛,10X4就是40场比赛,然后再跟东部的15支球队各打2场比赛,15X2就是30场比赛,总共就是82场比赛,其他球队也以此类推。
不过在夏洛特山猫队(现在的黄蜂队)是在2004年才成立,在此之前联盟里只有29支球队,但是一个赛季也要打82场比赛,那么赛程是怎么安排的呢?那个时候现在的鹈鹕队还在东部,还叫夏洛特黄蜂队,所以东部跟现在一样有15支球队,而西部只有14支球队。
西部的赛程比较好安排,就是一支西部球队跟西部的其余13支球队各打4场比赛,13X4就是52场比赛,然后再跟东部的15支球队各打2场比赛,15X2就是30场比赛,加起来就是82场比赛。
东部则因为比西部多了一支球队相对麻烦一些,一支东部球队要跟西部14支球队各打两场比赛,14X2就是28场比赛,然后这支东部球队要跟东部剩余的14支球队中的13支球队各打4场比赛,13X4就是52场比赛,然后再跟剩余的一支东部球队打2场比赛,加起来总共就是82场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