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哪一届和73胜勇士打,都能把勇士脑壳打成五五开,然后自己毫发无损。
挑事的反正不怕事大。
这一届的勇士,攻击力很强大,但弱点也非常明显。一句话,他们适合打排球式的篮球,不适合打足球式的篮球。
前者没有身体接触,后者可以玩摔跤比赛。
这届勇士和雷霆的系列赛很能说明问题。
雷霆3:1率先拿到了赛点,他们在两个主场均狂胜对手20分以上。这个雷霆像样的球星就雷霆二少+伊巴卡。后面三场,少乐一点,多谨慎一点,少打对攻,多打点阵地防守战,勇士肯定没戏。
过于托大,是雷霆输球的根本原因。
第六场在自己主场,他们甚至被佛祖轰出了季后赛历史最高的11个三分球。18投11中,这是什么概念?是佛祖转世如入无人之境?是雷霆压根没把他当回事吧,被一支球队的二号人物轰出这样的数据,不是作死也是自残。最后一场如出一辙,水花兄弟双双三分轰出超过50%的命中率,率队险胜雷霆。
个人认为巅峰勇士的实力打不过三大黄金一代的任何球队,实际是不是55开而是完全被虐!具体分析如下
73胜勇士的首发阵容为库里,汤普森,巴恩斯,格林,博古特五人,替补阵容主要是伊戈达拉,利文斯顿,斯贝茨,巴博萨四个人其它球员暂且不论。
这里面充分体现勇士球员的整体战术特点,灵活的跑位传球,精准的三分投篮,内线保护能力优秀,替补火力十足,虽然不是所有人都是全明星,但是阵容非常合理,人员的战斗力也很优秀。
库里作为核心球员他的投射能力和传球能力是勇士的核心,作为历史最优秀三分球手,他将半场范围内当做投射区域,可以说他让联盟改变了战术体系。
汤普森是联盟最优秀的3D球员没有之一,除除库里以外联盟最好的三分球手,并且爆发力全联盟最强,任何一支球队都想拥有汤普森。
格林是勇士实际上的组织核心和防守核心,追梦拥有强大的斗志,他给勇士带来强悍的防守,又在进攻中反复穿插移动为库里克莱创造机会,可以说73胜格林功不可没。
巴恩斯虽然不是全明星球员,但是他是实力派球员是联盟中攻防俱佳的侧翼,虽然表现不突出但出色的完成了本职工作。
博古特作为内线核心和防守高度,他让勇士的篮板和禁区得到保护,进攻中也发挥不错的高位策应作用。
伊戈达拉作为替补核心,很好的完成第六人的工作,当他上场组成死亡五小的时候,勇士的战斗力联盟无人可比。
利文斯顿和斯贝茨在外线和内线都有优秀的表现,能够提供中距离和机动性,是合格的替补球员。
能把勇士打的遍地开花!
2015-16赛季,金州勇士势不可挡,先是拿到24连胜,创造历史最佳开局,最终在赛季结束之后,他们将结果定格在了73胜9负,超越公牛在1995-96赛季创下的72胜10负记录。很显然,由库里,汤普森,格林,巴恩斯,博古特,伊戈达拉,巴博萨和利文斯顿为首的勇士彻底将跑轰推向了巅峰。那个赛季勇士疯狂飙中1000+三分数,这让他们在NBA历史舞台上独领***。
然而在西部决赛与雷霆的系列赛里,勇士更是上演了一出好戏,在1-3大比分落后雷霆的情况下,最终却完成了历史级别的大逆转。
没错,我承认那支勇士队真的很强,就连威斯布鲁克和杜兰特强强联手都拿他们没有办法。但是那也用不上1984年、1996年和2003年进入NBA的球员组队吧?
1984年:奥拉朱旺,乔丹,巴克利,罗伯特森,威利斯,斯托克顿。
1996年:艾弗森,雷阿伦,科比-布莱恩特,纳什,小奥尼尔,小土豆。
2003年:詹姆斯,安东尼,波什,韦德,迪奥,库克,帕金斯,科里森和韦斯特。
那好,接下来我就选择一套可以战胜勇士的阵容。
北美很多方面是一体的,体育更是如此。NBA为了在北美推广,很需要加拿大观众参与,让加拿大建两只队伍就是原因之一。再说了,NBA球员可以任意流动,加拿大的球员可以去美国本土的球队,美国和世界各国的球员也可以加入加拿大的球队。
多伦多猛龙是在NBA联盟1995年的扩军中成立,进而加入了NBA联盟,当时在加拿大组建了另外一支NBA球队,温哥华灰熊,后来搬到了孟菲斯,也就是大家现在熟悉的孟菲斯灰熊。
当时,NBA联盟为了扩大市场,增加影响力,决定在邻国加拿大成立新的NBA球队,经过一系列准备,选择了加拿大的两大城市多伦多和温哥华作为新球队的城市。
其实,两个国家在体育方面早就有深入的合作,在NBA联盟扩军之前,NHL(冰球联盟)早就有了加拿大球队的加入,双方的合作非常成功,人们熟悉的多伦多枫叶队,在冰球世界也有很大的影响力。正是得益于如此成功的先例,NBA联盟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后来就有了多伦多猛龙的成军加入
当时因为NBA实行拓展海外市场战略,即选择了距离美国本土比较近,人口多,有意向合作,且发展好的城市。在这样的推动下,加拿大的多伦多和温哥华加入到了NBA,分别是多伦多猛龙队和温哥华灰熊队。
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灰熊老板还是注重国内,随即将灰熊迁到孟菲斯,致此NBA的海外球队仅剩下多伦多猛龙队。
说起多伦多大家都不会陌生,多伦多是加拿大最知名的城市,不但是面积最大、人口最多,还是加拿大人口、政治、文化、交通中心,多伦多生活着100多个民族,有140多种语言、非常的多元化、而且华人众多,是世界上最宜居的城市。
但是猛龙这支球队却是非常的年轻,在1995年才成立与95-96赛季才加入NBA,相比于很多NBA老牌球队来说算非常年轻,美国在1896年就已经成立了NBL(美国篮球联赛),但是在1949-1950赛季1949年8月3号,BAA与NBL才合并成为NBA,这可要比新中国的成立时间还要早,相比来说多伦多猛龙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要年轻许多了。
不过虽然猛龙年轻,但是队史却不缺乏球星,小飞鼠斯塔德迈尔、UFO卡特、龙王波什、盖伊、以及猛龙兄弟洛瑞与德罗赞,尤其是2000年卡特在扣篮大赛上的横空出世,更是为猛龙争取到了大批量的球迷,即便是在中国猛龙的人气也是比较高的。
NBA海外扩张的版图在不断增大,所以猛龙就应运而生了,猛龙的队名是通过球迷票选征集而来,包括速度快的龙、跳的高的龙、凶猛的龙、也可以叫做猛龙、速龙、暴龙、等都是可以的,只不过是音译的不同,在大陆则通常音译为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