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19日,NBA选秀大会正式开始,最终森林狼拿状元签选中了爱德华兹,勇士成功选中了2.16米高个怀斯曼,黄蜂则是以第三顺位选中了三球拉梅洛-鲍尔。可以看到,这一次选人的结果与美媒之前预测的结果差不错,森林狼在权衡之下选择了后卫,勇士拿到了他们心仪的高个子球员,三球在大会前还表态他会是状元,但以第三顺位加盟黄蜂,可以与乔帮主近距离结束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爱德华兹身高1.96米,臂展2.06米,他的模板是韦德,与奥拉迪波。他的臂展很出色,速度也很快,擅长于突破,可以依靠着速度甩掉防守人。在选秀大会之前,爱德华兹就曾表态:自己会比韦德更加出色,看来他对于自己实力非常自信。上一个赛季,森林狼的战绩并不出色,拉塞尔与唐斯似乎没有打出很好的配合,爱德华兹的加盟对他们会有着一定的帮助,或许会改变森林狼鱼腩球队的命运。
怀斯曼一直就是勇士呼声最高的一位新秀球员,他有着出色的身高与臂展,可以解决勇士内线的一个问题。据悉,怀斯曼在近期还开发了一手三分能力,会非常适合勇士的三分体系。在勇士公布了榜眼签的选人后,怀斯曼也是喜极而泣,他也一直渴望可以加盟勇士,现在终于是梦想成真了。科尔是一位擅于用新人的球员,怀斯曼在加盟勇士以后,他的未来是光明的,只不过今天核心球员克莱传出伤病,对他们会有一定的打击。
最后,黄蜂用榜眼签选中了三球拉梅洛-鲍尔,这注定会是一个恩怨情仇的开始。众所周知,球爹与乔丹一直关系就不太好,现在自己的儿子去了黄蜂,估计两人日后要经常见面了,不知道会不会私下展开一场1V1单挑。不过,拉梅洛加盟黄蜂的话,其实对他也是一个不坏的决定,黄蜂最近几个赛季战绩糟糕,而三球的目标是前往一支球队当领袖,黄蜂似乎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问你一个问题,在美国人的意识里,China一词的意思到底是什么?在中国人眼里America的意思又是什么?在中国人眼里,America音译为亚美利坚(辛亥革命电影中的音译),美国全称美利坚合众国,而美国人眼里America就是America,我们不需要在意这些,只需要知道我们所认识的这个概念和他们所说的相对应的词句是一种互相代表的情况就可以了。
其实在NBA选秀中的状元、榜眼和探花的称呼是中美两国文化差异的一种表现,在美国的NBA中,他们把选秀的前三名分别叫做:NO.1pick in the draf;NO.2pick in the draf;NO.3pick in the draf。在中国,由于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人们习惯把NBA选秀的前三名用以“状元、探花以及榜眼”来称呼,这是一种文化的表现,这样称呼也会让中国的球迷感到更加的亲切,印象相对于来说也会比较高。而且用“状元,榜眼和探花”这样的叫***更好记住这些获得此名字的球员。而且许多的中国球迷还会把前三顺位的水货球员称之为“水货状元”。以上就是NBA中称呼获得“状元,探花和榜眼”称呼的三名球员的叫法了
NBA选秀英文表达:the NBA draft
第一个被选中的叫做:the NBA from dollar shows,也就是中国所称的状元。
第二个被选中的就是:no.2 pick in the draft,也就是我们所称的榜眼。以此类推。
中国喜欢用自己的语言表达,所以就把状元,榜眼,探花套用到第一,第二,第三个被选中的球员身上,这是一个文化差异,在翻译中算是一个归化的处理方法。
当时不是啦。NBA选秀中的状元,榜眼和探花是中美文化差异的表现,在美国NBA选秀前三甲分别叫做“no.1 pick in the draf,no.2 pick in the draf,no.3pick in the draf,”或者是“first pick,second pick,third pick”直译成汉语为选秀第一顺位,选秀第二顺位和选秀第三顺位。“pick”是顺位的意思,“draf”是选秀的意思。
中文习惯把NBA选秀前三甲叫做“状元、探花和榜眼”,是一种归化的表现,也令中国球迷感觉比较亲切,印象也比较深刻。比直白地讲第一顺位,第二顺位和第三顺位要好太多了,中美之间的文化毕竟是有差异的,总不能直接翻译成拼音的“zhuangyuan,tanhua,bangyan”把。
状元,榜眼和探花的叫法还是很令人亲切的,人们也就很容易记住了。而且中国球迷还把前三顺位的水货球员,称为水货状元等。近几十年NBA的选秀,都遵循着前三顺位必有一水的定律,选秀前三顺位全部成材的例子并不多。无论是84钻石一代,96黄金一代还是03白金一代,终归逃不出这个怪圈。
而像是钻石一代,黄金一代和白金一代的说法,也是中文杜撰过来,好像nba里没有这种说法,人家都是直接说几几年选秀。因此,由于中文翻译的差异,还是有很多归化的NBA词语。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讨论。
哈哈,这个问题有意思了。nba选秀的前三名叫什么?其实美国的nba选秀非常的简单直接,没有状元,榜眼,探花这种文雅的说法。都是说球员第几个被球队选择到,下面具体说明一下。
美国nba选秀排位的说法
这里边涉及到美国人的表述数字排序的方式问题,美国这个国家的历史并不长,因此在语言文字的丰富程度上是赶不上我们国家的。也不存在所谓的,状元,榜眼,探花的说法。一般对于美国人来说我们所谓的状元就是对应他们的第一,榜眼是第二,探花是第三。放到nba的选秀大会上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以2003年nba选秀大会为例子,当年状元秀是詹姆斯,nba总裁斯特恩是这样说的:With the first pick in the 2003 nba draft,the cleveland cavaliers select Lebron James 。中文翻译过来就是在2003年nba选秀大会上的排位第一的签位由克利夫兰骑士队选择勒布朗詹姆斯。其中的the first pick 就对应中文的状元签的意思 ,以此类推我们所说的榜眼就是美国说的排名第二的签位英语口语表达为the second pick 。探花对应就是nba选秀的排名第三的签位,英语口语表达为the third pick。大家熟悉的甜瓜安东尼就是在排名第三的签位被丹佛掘金队选中的。
詹姆斯是状元秀,按照英语的叫法是the first pick in the nba draft。
米利西奇是2003年nba的榜眼秀,英语说法是the second pick in the nba draft。
甜瓜安东尼是2003年的探花秀,英语说法是the third pick in the nba draft。
最后总结一下,美国和中国由于文化差异在其语言体系中并没有状元,榜眼和探花的概念,美国人一般在表示数字排序的问题上基本上都是运用序数名次就解决掉了。分析不到位地方请见谅,各位有其他想法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