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俩都是只出钱不管事完全雇人的话,利在于投资少,创业风险相对较少,公平,两下好相见,弊在于决策,如果俩人步调一致,目标一致但也不算啥。
如果俩人还得承担技术或创业中的部分职位,尤其是干的活不一样,利,节省资源,弊,早晚散伙,而且从此不再相见。
【原创】 开饭馆如果自己有能力,最好还是独资经营。因为搭伙做生意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由其是开饭馆非常复杂。
开始由于新鲜,双方对对方的缺点必竟互相了解的不够,不十分清楚。相处时间长了,各自的缺点毛病就会显现出来了。由其是牵扯到经济利益,更容闹意见。短时间还可以迁就包容,时间长了怨气积累多了就会起纷争。所以老话说;十搭伙,九扯皮,是有一定道理的。
当然,如果自己暂时没有能力独资开业,搭伙把生意做起来,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初始阶段必须把注意事项,饭馆纪律,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建立起来并且挂在墙上,并自觉的严格遵守。
最后,根据我的经验,如果想让饭馆长时间开下去的话,两位合伙人最好不要插手经济。顾外人来管账目管经济,两位合伙人只管经营策划。并且选出一位说了算的决策人。再就是立下规矩,必须两人共同在支出项目及条子上签字盖章才有效。在用工制度上,坚决不要用自己的女人和亲戚。可能你觉得自己人信的着,靠的住些。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最靠不住,最容易引起扯皮的恰恰是“这帮人。”个中原因,你一琢磨就明白了。除此而外,在采买原材料方面可以亲力亲为。
资金55开、也就是说按照出资比例应该利润55开、但是按照你的描述、对方带技术、那就要看看你带什么了。你没有提、那就按照你没有来定吧。资金55、利润55这样比较合理、技术应该给予百分之20的利润、比如赚100元、给技术20元、剩下的80、你们55开、你得40元、带技术的合伙人得60元。但是给予建议、利润好分配、股权千万不要各占百分之五十、这样不利于后续发展
你们手中都持有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如果现已投入了1万,每股为100元,寻么收购他的所有股份需要5000,让他自己考虑,卖出所有股份,还是保留部分股份。
只能这样,亲兄弟明算账,一点不能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