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世界杯欧洲区预选赛英格兰对希腊队的比赛。这场比赛贝克汉姆跑动了16.1公里,并且最终在补时阶段以任意球破门完美收场,直接送英格兰队进入第二年的韩日世界杯。
放在不同的时代,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都会不一样。在十几年前足坛442阵型大行其道的时候,贝克汉姆无疑是最顶级的右边卫,而在现在流行的433体系中,强调边锋的个人能力,吉格斯无疑比贝克汉姆更胜任这个位置。
贝克汉姆的踢法决定了他只适合442这个阵型,或者说,小贝在442这个阵型中才能发挥出他最大的优势。众所周知,贝克汉姆的传球精准,无论在45度角的传中,还是底线传中,只要给他足够的空间,他就能准确地找到中路包抄的队友,而这也是442阵型中威胁最大的进攻套路。
贝克汉姆另一个特点就是跑动覆盖面积非常大,这也是他在皇马期间担任过一段时间后腰的原因。他不仅可以帮助右后卫去防守,还能帮助中路队友对持球球员建立起包围圈,可以说贝克汉姆在442体系下是攻守俱佳的巨星,他在曼联牢牢把持住一个首发位置,绝不仅仅是因为他只会罚任意球而已。
而吉格斯的踢法在那个时代是非常超前的,他踢的一点也不像左边场,而是一个十足的左边锋。他的突破能力非常强悍,从他单骑闯关整条阿森纳的后防线就可见一斑。威尔士人是当时少有的可以能走内线和走外线的边路球员,他的传球不如贝克汉姆有威胁,但他游弋到中路内切的能力是小贝所不具备的。可以说,在C罗来到曼联之前,他是红魔最强的爆点。
可以这么说,贝克汉姆在442的阵型里是个满分球员,攻防一体。而在其他体系中,小贝可能只能拿到80分。而吉格斯在442中的作用可能只有90分,但放在其他阵型中,他也能拿出90分的表现。
这个问题看的很纠结,尤其是对于曼联球迷而言,太纠结了,这两人可是当年红魔的左膀和右臂。
两个人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类型,王老吉的速度快,爆发力强,具备不错的盘带能力,擅长突破,传中脚法好,平衡性强,具备在高速奔跑中超强的人球结合能力,整个职业生涯都充满着活力,99年足总杯对阵阿森纳的长途奔袭是生涯最精彩时刻。
小贝的带球突破不是强项,但右侧45度和下底的传中球独步天下,还有后场长传找前锋打反击的能力江湖一绝,至于他的任意球造诣,放眼历史都是顶尖的存在。留给我们的精彩镜头数不胜数。
题目中说的是巅峰的时候,小贝在巅峰的时候两次获得世界足球先生的亚军,在国家队层面也屡屡扮演关键先生,相比较之下,王老吉被弗爵爷教化的比较明显,加上小贝的颜值太拉风,所以风头不如小贝足。国家队层面是王老吉永远的痛,受制于威尔士孱弱的实力,他始终没能圆梦世界杯和欧洲杯,唯一参加的大赛是2012年奥运会,但那时的他早已不是巅峰。
总之,论两人巅峰谁更强难有定论,毕竟特点不尽相同,但王老吉比小贝技术要更全面一点,但荣誉方面,小贝就要明显高出一筹了。当然,吉格斯一生都能在曼联效力,这一点恐怕是小贝所羡慕的,毕竟小贝的心只属于曼联。
吉格斯和贝克汉姆当年曾经是曼联的“红魔双翼”,两人的踢法并不一样,咱们先从他俩的技术风格和足球成就两个层面来分析。吉格斯和贝克汉姆一左一右,都出自曼联青训,但两人的球风并不相同。吉格斯早期是当左路“爆点”来使用,吉格斯左脚技术精湛,速度快,盘带好,在左边路可以跳起舞蹈。而打右路的贝克汉姆不太一样,他盘带过人没有吉格斯那么犀利,但贝克汉姆的长传,定位球和远射水平,要更出色——两人的共同点是,足球生涯后期,都曾改打中路。如果题主一定要比较吉格斯和贝克汉姆这两人的实力,我可以说吉格斯胜在全面,既能当爆点,又能传球,吉格斯属于样样都会。与全能的吉格斯相比,贝克汉姆属于优点和缺点都很突出,小贝过人不如吉格斯,但他贝克汉姆的传中和定位球在那个年代属于顶尖,小贝的跑动能力和参与防守能力也不错。从成就上来讲,吉格斯和贝克汉姆都是曼联1999年“三冠王”的成员,但两人同在曼联期间,贝克汉姆的金球奖排名大部分时候都比吉格斯更高。这不仅仅是因为吉格斯威尔士国家队平台太弱的原因,哪怕是1999年和2001年,并非大赛年的年份,贝克汉姆的金球奖排名依旧盖过吉格斯,贝克汉姆最好的个人排名是金球奖第二,其他大赛年的时候,贝克汉姆对此成为英格兰队大腿,那就不说了。综合来说,贝克汉姆除了速度和盘带过人环节不如吉格斯,其他技术环节胜过吉格斯,贝克汉姆的个人成就也在吉格斯之上,吉格斯足球生涯是很漫长,但题主问的是“巅峰期”两人对比,个人觉得,巅峰期的贝克汉姆(1999年-2001年)胜过吉格斯。你觉得巅峰时候,吉格斯和贝克汉姆哪个更厉害?欢迎一起讨论。
综合能力,“世界第一左边锋”吉格斯肯定更强,吉格斯在自己的走廊可以平趟一切对手,技术和速度都堪称对手的噩梦,巅峰期的吉格斯也是相当无解的存在,相比较而言,贝克汉姆技术相对单一,不过贝帅是世界上最勤奋的球员,单场16.1公里跑动距离的世界纪录就是贝帅保持的,贝帅的任意球和传球相当销魂而且无人能够***,但实际上吉格斯传球和任意球并不比贝帅差多少,威尔士王子退役时以169次助攻独霸英超助攻榜第一的王座至今无人超越就是佐证!
很多人因为贝克汉姆帅气的外表和巨大的商业价值而忽略他在球场上的能力。
首先他的任意球水平非常厉害,一脚贝氏弧线独步天下,他打进过很多经典的任意球,他的任意球兼具角度弧线和力量,然后传球水平也是非常出色,包括弧线、球速、成功率等。比赛中经常能看到贝克汉姆标志性的传球助攻队友得分。
在球场上贝克汉姆是非常敬业的,我们总得看到他不遗余力的来回奔跑。甚至看到他因过分消耗而在场边呕吐。
他技术不是最出众的,他的特点鲜明,他是一个动人的球员,贝影永恒。
感谢邀请!
大卫·贝克汉姆(David Beckham),1975年5月2日出生于英国伦敦雷顿斯通,前英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司职中场 。贝克汉姆青少年时期在曼联成名,1999、2001年两次获世界足球先生银球奖,1999年当选欧足联最佳球员,2001年被评为英国最佳运动员,2010年获得BBC终身成就奖。
大卫·贝克汉姆一共效力过曼联、普雷斯顿、皇马、洛杉矶银河、AC米兰和巴黎圣日耳曼6家俱乐部,拿到1次欧冠、1次丰田杯冠军、6次英超冠军奖杯,2次足总杯、4次慈善盾杯、1次西甲冠军、1次西班牙超级杯、2次美国职业大联盟总决赛冠军、1次法甲冠军。 小贝1996-2009年总共代表英格兰队出场115次,打进17粒进球,其中58次担任三狮军团的队长。
贝克汉姆特点:传球精准,远射王,任意球专家。
很多人包括一些球迷或多或少都在想一个问题,就是贝克汉姆在球场上的能力到底有多强。很长一段时间里,普通大众关注最多的是他的外貌以及商业价值,其实他的能力真正被他的容貌给淹没了。
他的强项是历史级的长传精确度,弧线大,速度快,落点极为精准。这一招鲜,已经够鹤立鸡群了,英格兰常年靠着他和欧文carry,靠的就是小贝这一手长传功夫。甚至,说只是小贝carry都不为过。俱乐部更是常见基恩或者斯科尔斯分边,小贝不停球直接传中,黑风双煞几乎被来球砸在脑袋上顶进去的场面。
在曼联时期,贝克汉姆和吉格斯的边路组合为曼联奉献了80%的助攻,可见贝克汉姆的右路传中是多么无敌。
在皇马时期,改踢后腰。盘带还是一般,但利用中长传做调度极佳。跑动勤奋无比,蓝领脏活累活。在皇马那段人人都是大爷的情况下,他是最勤奋积极、最没明星架子的。
在美国期间,已经是典范级的职业球员了。早年多少还有点靠脸蛋挣名气被高估,比如1997-1999,但那之后,就是容貌牵累他了。本身的确是出色的好球员。
顶级水平,强大的跑动能力,两个独步天下的绝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