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必须强调一点,中国人根本不懂西方法律。西方的法律不是按照人们分析思路和推理进行判决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人觉得孙杨被冤枉了,有人觉得他罪有应得。西方司法有一套正义程序,来避免错判一个人。所以用逻辑推理和想当然判决是不被法庭接受的。我们不要用中国式思维来考虑问题。孙杨是在国际法庭上打官司。要按照西方的游戏规则进行 。 孙杨上诉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上诉法官看了孙杨案子,认为确实怨案。上诉法庭不能对初级***的具体案情判决做出指正,但是他可以检查这个案子的程序是否合法。上诉法官居然替孙杨找到了撤诉的关键点,就是初级法官有对中国歧视性言论,所以判决不成立。目的就是让孙杨有机会再抗诉。否则,上诉法官不会浪费司法资源,挑这么个理由为孙杨撤诉! 而我们很多律师和砖家及吃瓜群众都误认为孙杨撤诉理由和他抗诉的不一样。这就是东西方差异点。
我本人认为这次事件,孙杨是被冤枉的。主要是中国汉奸厉害。如果主检官不是华人,根本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孙杨虽然被判决8年禁赛,但是这次上诉一定能成功。我坚信尿检官的英文证词肯定是那个华人主检官做了手脚。包括主检官为了保留住自己的工作位置,一定是不遗余力做了些事情,使用了一些手段。
孙杨砸血样是在质疑血检官没有资质后,争得主检同意后,要求拿回自己的血样。由于容器是特制的,一般情况下无法打开,孙杨在主检官指导下,才砸碎外包容器,然后取回自己的血样。在这里需要重点说明一下,西方国家宪法上有明确的个人隐私权的条款: 私人的身体,财产和秘密,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孙杨有权拿回自己身上的任何一部分或物品,更别说自己的血液了。我们不要用中国式思维来解读西方法律和行为。宪法是最高级别,其它法必须让路。
如果最高***否定这个判决,基本上就是否定了仲裁委员会的***孙杨这个案件。不管仲裁庭再换谁当法官,都很难赢得了孙杨。之所以如此判断,是基于国际泳协的决定。泳协都说孙杨没有违规,凭什么一家私人检测公司就可以否定大家公认的组织决定? 也正是基于此点,上诉法官才找各种原因撤诉了此案。
另外,我们做为一个中国人,完全没必要仇视自己同胞孙杨。毕竟他为中国赢得无数金牌,打破了西方人一统天下的泳池游戏。他可能确实自身有些问题,但是不能和这次事件混为一谈。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我坚信孙杨这次能赢,也一定能够参加东京奥运会。当然如果律师团队太水,那就是天命了。
由于疫情原因,奥运会延期,孙杨的上诉期限也被延长,可是即使这样我觉得孙杨翻盘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孙杨还有希望参加奥运会,就必须是翻盘或是禁赛一年,就算是禁赛两年对于孙杨来说也没有实质意义。从孙杨之前提供的证据来看,参加奥运会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体育仲裁法庭不可能走判罚的上限,即使孙杨上诉,最多也就是减轻禁赛年限,想彻底推翻之前结果非常难!
孙杨为了名声,肯定会上诉;
如果孙杨不上诉,就这么接受禁赛八年的事实,那么孙杨岂不是默认自己抗检背后的目的?所以我觉得无论孙杨胜率有多大,孙杨都会义无反顾做放手一搏。一方面是为了争取最后的希望,另一方面也是做给所有人看,即使有血样也早已过了检验期,说白了就是死无对证,孙杨完全可以把真相继续隐藏下去。况且孙杨的收入并不差这点律师费,不管最终判罚怎么样?孙杨也可以继续狡辩。当然如果孙杨是清白的,就一定能拿出新的证据,相信法庭也会做出公正的裁决!
孙杨是自己团队的受害者;
孙杨作为运动员,训练比赛才是自己该做的,可是在拒绝提供血样背后还隐藏了许多一点。为什么孙杨医生赶来之后,孙杨就态度大变?为什么之前都是配合药检之后再投诉,而这一次用这么极端的方式?等等疑问恐怕只有孙杨的医生才知道真相。另外孙杨母亲也是事件的关键,如果没有孙杨母亲去威胁人家采血的护士,也许孙杨事件还不至于构成“暴力”一说。总之,孙杨事件即使上诉也会保密,随着时间的推移,孙杨事件也很有可能就这样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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