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男足运动员的爱国情怀和青任心,提高足球技能和拚搏精神,足协必须要大幅度降低男足运动员的年薪,否则中国足球没有任何希望。中超球队非主力队员年薪120万,主力队员240万,国家队非主力队员加60万,主力队员加120万,总计不突破360万。这份年薪符合中国足球的国情和足球水平,在中国也属于高薪了。
谢邀请,我觉得限薪治标不治本,但目前确实也需要这么做,中超联赛虚旺是事实,各大财团相互烧钱搅力也是事实,长远之计,必须重新审核中超联赛发展规划,让足球资本相对的向青年军倾斜,把中国的青少年足球运动做大做强。
倒逼出来的新政,足协总算明智了一回,办了一件迄今为止最为正确的事。谈不上灵丹妙药包治百病,却也是头痛医头痛的良方。起码来说是对症下药。但足协的限薪令仍有几点必须指出:
第一,本土球员的最高顶薪1000万,仍然存在虚高浮肿,价高货次的问题依旧突出。在球迷眼里有沒有年薪1000万的球员,真是要打个大大的问号?球员顶薪与现有国脚的实际能力差别太大。不知道足协定此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总的感觉顶薪含绩效奖税前不超过800万为好。即使是有意压低也是有利于新陈代谢,为数年后调整留下一定的空间。
第二,限薪令没有细化分解,没有突出优胜劣汰的宗旨。中国各级联赛球足定薪需要细化管理,例如球员的工资收入应分为二部分:A,身价基本工资(占比40%),B,比赛绩效奖励工资(占比60%)。从而形成参赛不参赛不一样,成绩好坏不一样,这样用经济手段加剧队内队外和場内埸外的竞争,有利于提高联赛的对抗性。
第三,入选国家队工资可上浮20%,也缺乏细则,更存在只奖不罚。应该是凡是入选当年国家队正式队员,其在俱乐部的身价工资上浮20%,比赛绩效奖金由国家队考评发放。如球员被国家队除名或非正常淘汰,其俱乐部必须扣发其身价工资的20%不等。国家队球员为国出征必须奖惩并用,赏罚分明。
第四,限薪令必须全面同时铺开,不存在时间上划断,给很长的过渡期。现役中国联赛所有球员以住签约同时作废,从新签约。足协应会同有关部门创造行政空间和法律支持。如发现阴阳合同扣分也应施行累计制。
从大趋势来看,足协的一纸限薪令一出,属于中国足球目前这批球员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
以前吊儿郎当的,随随便便千万年薪,香车美女豪宅,什么都不缺,现在好了,如果不好好踢球,那些在北上广深打拼的球员,养家糊口都可能存在困难。踢成那个样,也应该限薪了。娱乐圈都被整治了,中国足球也应该好好整治整治。
但是,限薪令也有很大的漏洞,只规定了球员的年薪,对于奖金和签字费等其他高收入的项目,并没有提及。因此,俱乐部和球员都是有空子可钻的。他们可以把薪水以奖金或者签字费的形式发放,限薪令就成为一纸空文了。
因此,如何更好的执行限薪令,如何填补限薪令的漏洞,需要后续拿出更加严谨的政策。
我想还是不要限薪,这样一来就把俱乐部大老板们的钱都省下来了,不如工资奖金照旧,再制定相关政策,除了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以外,再另外大浮度加大征收额度,把这些钱用于青训,
足协要想真正改变中国足球的命运,就要大刀阔斧的改革才行,必须要抓住病根才行,要切入痛点才行,如果说是不痛不痒的改变,不能切除病根,能有什么用呢?带病前行,又能走多远呢?
我们先不说中超和中甲的工资,我们就说一下中乙,拿我们国内的工资水平做比较,首先我们中超球员的水平和竞技状态就在那明摆着,大家有目共睹,中乙的水平和竞技状态大家更可以想象,是一个什么样的水平,都是烂得不能再烂的水平,而就是这样的水平和竞技状态还是能拿到300万,在中国300万是个什么样的收入水平,大家都很清楚吧,每天锻炼锻炼身体,踢踢球,跑跑步,轻轻松松一年300万,你还会很辛苦的去练习,去拼命挣500万吗,我想我是不会,我只要把身体锻炼好就行了,如果我能侥幸进入甲级队,500万年薪,我就更不会去拼命了,我更要保护好身体,因为这在体育行业里,除了演艺界,已经是很高的工资水平了,更不用说能混进国家队了,所以这样的限薪不会起到任何作用的,只会让这些现有球员怨声载道,让他们会破罐子破摔,很可能会适得其反。而我们足球改革,不应该是要限薪,而是要建立一个考核机制,用成绩水平对应工资,如果谁有梅西一样的水平,你就可以拿梅西一样水平的工资,如果你只是小学生的水平,连基本的停球都停不好,那你的工资可能就是几千块钱,更可能是不要你这样的球员,并且工资应该是有奖有罚,有升有降的,不能只奖不罚,只升不降,只有这样的工资制度才能最大程度的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这样的工资制度才能更让人信服,也只有这样的工资制度才更有吸引力,才能真正吸收更好更优质的球员,以上均是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共同探讨,多提宝贵意见!
谢谢邀请!据传中国男足即将限薪,年薪最高1000万,能当真吗?我个人感觉难!
在我们国家有一句著名的俗语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意思是好多出发点和立意都非常不错的规章制度,往往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走了样。
就像这次即将出台的限薪令一样,限制了球员的年薪和球队的奖金就会限制住球员的收入吗?我看难,就像球队挖人最常用的手段“签字费”和实物奖励恐怕就防不住。
我个人感觉限制球员年薪应该和限制俱乐部支出相结合才行,既要限制球员的最高年薪,还要控制俱乐部的收支平衡,规定俱乐部的亏损额。只有两方面结合,才能将中国足球的发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