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NBA中,他们把选秀的前三名分别叫做:NO.1 pick in the draf;NO.2 pick in the draf;NO.3 pick in the draf。直接翻译成汉语的话则是为选秀第一顺位,选秀第二顺位,选秀第三顺位。
在中国,由于中国文化博大精深,人们习惯把NBA选秀的前三名用以“状元、探花以及榜眼”来称呼,这是一种文化的表现,这样称呼也会让中国的球迷感到更加的亲切,印象相对于来说也会比较高。如果按照美国人的叫法用第一顺位,第二顺位和第三顺位的话,会显得比较官方而且片面,用“状元”等称呼也会显得这个选秀的名字更加充满地位。
状元、榜眼、探花,
通常是最具前途和实力的球员状元指排名第一的选手,榜眼指排名第二的选手,探花指排名第三的选手不同年份的状元榜眼探花往往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和侧重点,不过普遍认为状元是最高荣誉,榜眼是次之而探花则是第三的
NBA前三顺位指的是NBA选秀大会中第一轮前三个被选中的球员。这三个顺位分别被称为“第一顺位”、“第二顺位”和“第三顺位”。在NBA历史上,前三顺位被认为是最有价值和最有潜力的球员。许多著名的球员都是在前三顺位被选中的,比如迈克尔·乔丹、勒布朗·詹姆斯和卡里姆·阿卜杜勒-贾巴尔等。这些球员的出色表现证明了前三顺位的重要性。
要说NBA哪一届状元、榜眼、探花都很强,个人认为最强的一届当属1992的选秀。
1992年奥兰多魔术队用状元签选择了沙克·奥尼尔,新秀赛季,奥尼尔场均可以得到23.4分,13.9个篮板,3.5个盖帽,新秀赛季便进入全明星首发阵容。
夏洛特黄蜂队利用榜眼签选择了阿朗佐·莫宁,NBA著名的铁血硬汉,新秀赛季莫宁场均得到21分、10.3个篮板以及跟奥尼尔一样的3.5次盖帽。得分和篮板在新秀中仅次于奥尼尔。
明尼苏达森林狼在第三位选择了克里斯丁·莱特纳,同样也是一位大中锋,新秀赛季场均得到18.2分,8.7个篮板,以及2.8个助攻,相比前两位怪兽要逊色不少,但是也是足够优秀了。
这一届也算是NBA历史上前三名都很强的一届了。
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很小,无论是从84年钻石一代,96黄金一代,03白金一代,还是后来备受注重中的09年选秀。前三位选秀中,基本都会瞎一位。
84年状元大梦,探花乔丹都不用说,但榜眼萨姆·鲍维实在不敢恭维。03白金一代,状元詹姆斯,探花安东尼,但榜眼米利西奇实在是选瞎了。96黄金一代,虽然前三顺位的球员艾弗森,马库斯·坎比和克里斯·韦恩·约翰逊表现一开始表现还可以,但要说比较强的就只能属艾弗森了。
09年前三位选秀为格里芬,塔比特和哈登,哈登和格里芬自然不用多说。但塔比特在NBA打了几年之后,就混迹发展联盟,现在在日本联赛打球,实在不能算是很强。所以从NBA历史中找到选秀前三甲都很强的实在太难了,只能找差不多,而且还是近几年的比较多。
1994年选秀
状元:大狗罗宾逊
榜眼:贾森·基德
探花:格兰特·希尔
谢谢邀请。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首先我们对“强”做一个定义吧,入选过全明星,应该相对来说就算强了,至少在同一年份的球员里是佼佼者。按这样的标准来做一个衡量,就比较明确。
其次,太久远的话题没啥可讨论,很多人都不认识,选秀指制度也不一样。既然我们中国球迷的很多NBA情结始于迈克尔-乔丹,那就从乔丹选秀的1984年开始说起吧。
1984年的状元秀奥拉朱旺和探花秀乔丹都很厉害,名人堂和各项纪录一箩筐,可惜榜眼鲍维是个一般级别的球员,那一届不能算是。
再往后看,达到这一标准的已经是1992年新秀了,看来要三人都进过全明星确实不容易啊。这一届的状元是奥尼尔,15次全明星+名人堂,榜眼是莫宁,7次全明星+名人堂,探花是莱特纳,1次全明星,入选过梦一队。
接着符合标准的是1994年新秀,状元“大狗”罗宾逊,榜眼杰森-基德,探花是格兰特-希尔。大狗是两届全明星,基德是10届全明星,基德是7届全明星。基德和希尔还携手拿下最佳新秀奖。
再往后是大名鼎鼎的1996年新秀。按我们的标准来说,不能完全符合,艾弗森和拉希姆都进过全明星,榜眼的坎比没进过,但是坎比是4次盖帽王,4次最佳防守阵容,1次最佳防守球员,就凭这些荣誉够顶全明星的缺了,所以96黄金一代是可以入选的一个例外。
接下来是1999年新秀。状元布兰德和榜眼弗朗西斯,共同分享了年度最佳新秀,两人也都入选过全明星,探花拜伦-戴维斯也入选过两次全明星,并成为了后来黑八奇迹的领导者。